君行蒙暗,则常风顺之。
而从《孝经》各章的关联来说,既然此章说的是明王之孝,那么,对此章的理解就应当与天子章相对应。很显然,就天人之间可以交感而言,这一理解是将重心放在了天地神明对人(明王)的感应上,而不是相反。
29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在于人禀天地之性,因为这关乎儒门所谓大本。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不过,既然后面延笃说仁与孝同质而生,再结合前面所说的二致同源,大概可以断言,延笃仍然承认仁与孝有共同的来源,两者只是因所施之不同而有分别。39这似乎也是一种灵验性解读,但其实可以得到合理的说明。12但王充反对人能感天,参见《论衡·变动》。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天地以仁感人,而人以孝应之,这个在朱子思想脉络中对孝与天地之心之关系的回答,我们称之为仁感孝应论。在中国传统政治历史上,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往往是依靠这一套独特的儒法互补的治理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民意的两个基本要求。
三、法家的国家治理目标:效能 法家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先王的政治经验,他们看到了霸道在掌控政治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目标的特别效能,所以法家提出不同于儒家以民为本的政治思想,而倡导一种国家主义的以君为本的政治理论。[54]法家与儒家的国家治理手段是不同的,贾谊认为是攻守之势异,政治治理既包括攻,又包括守,因而需要儒、法两家学说相互补充,这实际上就是儒法互补的问题。法家也特别重视法,因为法维护势的重要手段,严刑峻法是君主治理能力体现,是君主治理国家的有效性保证。譬如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
[37]可见,法家认为,君主能够制定和推行刑罚,其实是反映了君主治理国家的能力和效率。汉代逐渐形成的儒法互补、王霸杂之的治理思想,汉帝国以此为依据建构起相对稳定的政治原则和治理方法,这一国家治理模式一直延续下来,奠定了传统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
[56]也是王道和霸道并用的主张。唐初魏征也主张:德、仁、功、利,……兼而行之。[16]孟子旗帜鲜明地提出,在政治目标的重要程度、政治价值的等级系列里,人民是最为珍贵、最为重要的。[13]郑玄:《礼记注疏》卷二十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86-687页。
甚至还有许多昏君迷信权力,他们往往是既无治理能力,又不能表达民意,故而导致国家政权快速崩溃。他认为君臣之间的利益必然是冲突的,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一、三代王朝的霸道和王道 中国传统国家政治经历了夏商周三代分封的王国政治和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的帝国政治。《荀子·君道》云: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从孔子开始,儒家学派一直强调一切政治权力,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福祉为目标。
孟子认为,君主不可以将民与之的政治权力私自转让他人。……故百姓则君以自治也,养君以自安也,事君以自显也。
君主掌握权力的目标问题,涉及政治权力正义性的依据,也是儒家政治哲学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一,孔子强调统治阶层的道德自觉性。[30]韩非子说: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法家提出的法、术、势的政治理论,确实是一种强调处于国家核心地位的君主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的政治理论。其二,儒家特别强调统治者的道德表率作用。因为趋利避害的人性特征,所以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当下世界动荡不安,政治治理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探究传统中国的儒法互补治理思想,以提高国家的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对中国乃至世界的长治久安都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到了新王朝建立以后,国家逐渐进入到社会稳定的守的阶段,这时就必须倡导社会和谐、人心安定、人文化成等软实力,儒家的国家治理方法,更有益于稳定民心、维护秩序、巩固政权。
[57]吴克:《贞观政要集校》卷三,中华书局2003年,第153页。西汉政治思想家贾谊在《过秦论》中对此作了深刻分析,他强调开创霸业的战争年代和维护王朝的和平年代,国家采用的治理策略是不同的。
夏商周能够建立以血缘为依据的封建制,其首要条件是通过对外族的军事征讨、暴力征服来实现的,夏商周的王朝更迭与王朝对周边民族的征服都体现三代统治的霸道内涵。[28]认为仁义礼智之性人皆有之,贤者能够做到不失而已,强调君子、士人的德性自觉。
[59]朱熹:《朱子全书》第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865页。汉以来的历代帝国,开始探索儒法互补的治理方法,这种治理体系能够相对维持长期有效的国家治理。仁义礼智之性与口目耳鼻之性的关系上,孟子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由此,国家治理理论不仅强调政府运用强制力量的治理能力,还特别关注国家的民意体现(共同目标、双向互动)。
韩非子强调明主必须执柄以处势,明主之所导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儒家的国家治理目标:民意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急剧变化,诸子百家均在为未来的世界探寻治理天下国家的方案。
攻和守的不同阶段,往往会有不同的治理目标,故而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法家的政治思想则是君主、朝廷为中心的政治原则,总是以强化君主对国家的掌控能力为政治目的,故而是霸道的国家治理模式。
其次,儒家强调君主权力的目的是为人民。他提出,禹、汤、文、武等三代先王如果没有征伐、谋位的霸道,则无法成就其王道。
三代王朝的君主们普遍认为,君主的权力来源于皇天上帝,他们也因此而具有天命的合法性。但是,由于他在建立统一帝国后仍然迷信暴力和权势,实行严刑酷法、横征暴敛、以吏为师等法家政策,造成强大帝国很快被农民起义所推翻的严重后果。盘庚说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38]故而君主必须善于操术,韩非子特别强调: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权,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39]。
为什么西汉以来的历代政府能够有效地实施国家治理?儒、法两家的政治思想对传统中国的国家治理的实际运作过程影响很大,特别是在两汉以后逐渐形成了儒法互补(王霸并用)的政治思想体系和国家治理结构。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56]陈寿:《三国志》卷二十四,中华书局1964年,第683-684页。与事功学派不一样,理学家在对历史上的汉唐君主的评价不同,他希望对政治上的君主们的霸道保持警惕。
换句话说,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21]主张上位者应为道德表率,引导民众自觉遵循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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